1.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开发区2017-2018年道路维修改造零星工程(项目名称)已由(项目审批、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)以(批文名称及编号)批准建设,招标人(项目业主)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公司规划建设部,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(资金来源),项目出资比例为100%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开发区2017-2018年道路维修改造零星工程(具体招标内容)进行公开招标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: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。
2.2工程规模:
市政工程:开发区区域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主要侧重于农村道路维修改造,包括利用原有村路、对道路进行硬化改造工程、结合地势、对道路边沟进行维修改造工程等
2.3合同估算价为1000万元。
2.4招标范围:开发区2017-2018年道路维修改造零星工程。通过公开招标拟定五家中标单位。
2.5工期要求:2017年9月1日开工至2018年12月1日竣工,计划工期456天。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[公路工程(2015新标准)二级](含)以上或者[市政公用工程(2015新标准)二级](含)以上资质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,其中,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(建造师)须具备[公路工程(注册建造师)二级](含)以上或者[市政公用工程(注册建造师)二级](含)以上资格,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,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(建造师)(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)。
3.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: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。
4.投标报名
4.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0日,每日上午8:30时至11:00时,下午13:00时至17:00时(北京时间),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,网站名称为: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。其他方式不予受理。
注: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。
4.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
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.00万元;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。
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。递交投标文件时,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。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,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5.招标文件的获取
5.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投标资格确认后,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25日,每日上午08:30时至11:00时,下午13:00时至17:00时(北京时间),按照相关程序,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(www.lnzb.cn)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。
5.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,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.00元(人民币),售后不退。图纸押金元,在退还图纸时退还(不计利息)。电子文档图纸除外。
6.投标文件的递交
6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10时00分,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,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(名称及地址)。
6.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,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,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.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,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。